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,許多城市已經實施了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,例如上海、廣州、成都和長沙等地。這一制度規定了保溫和防水工程的保險期限為5年,在這5年內,如果業主發現房屋滲漏或其他質量缺陷問題,可以直接獲得理賠。
近日,北京市通州區住建委發布消息,進一步加強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。通州區內新建、改建、擴建的住宅工程項目(包括已開工建設的項目)可以享受“工程質量保證保險+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”的雙重保障。這兩種保險的保期覆蓋了住宅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的最長12年,其中防水保險期限延長至7年。在這段時間內,如果發現房屋存在質量缺陷問題,業主可以直接或間接向保險公司報險并獲得理賠。
為什么“雙保險”的保期最長可達12年呢?據通州區住建委工作人員介紹,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,潛在質量問題往往在使用初期更容易出現。為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保險公司在設計方案時適當延長了保期。工程質量保證保險覆蓋了竣工驗收合格后的2年時間,之后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再延長最長10年,實現了無縫銜接。
通州區住宅工程的“雙保險”無需業主自行投保。工程質量保證保險由施工單位投保,最低基礎保費為5萬元,承保50萬元保險責任,保險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;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由建設單位投保,保險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,其中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保險期限為10年,保溫和防水工程保險期限為5年。
通州區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住宅工程“雙保險”措施是在現有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基礎上制定的,旨在推動施工單位增強質量意識,加強施工質量管理水平,為質量問題提供快速維修和賠償保障,確保業主權益最大化。
在工程質量保證保險覆蓋期內,如果業主發現房屋存在質量缺陷,建設單位要按照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》約定要求施工單位履行維修義務。如果施工單位拒絕或無法履行義務,建設單位或保險公司會第一時間聘請第三方維修機構進行維修,以確保業主的咨詢和投訴能夠及時解決。事后,建設單位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啟動保險索賠程序,由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。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后,可以通過履約保證金等方式向施工單位追償。
在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覆蓋期內,如果業主發現住宅存在潛在質量缺陷問題,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或獲得保險公司授權的物業公司、建設單位報險。保險公司經過查勘并確認為保險責任后,將進入理賠流程,向業主賠償損失金額或派遣第三方進行維修。
截至目前,通州區已經有20個住宅項目投保了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,其中已竣工的有7個項目。
通過這些措施,通州區旨在進一步優化住宅工程質量保障體系,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充分保護。同時,這也促使施工單位加強對質量的重視,提高施工質量,確保住宅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。